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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凤县第四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积极选树优秀人才,激励全县各类人才在助推凤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根据《凤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凤县第四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含驻凤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县党政机关中在专业技术岗位,有发明专利或重要研究成果的干部亦可参与选拔。


已列为市、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县管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人选须政治素质过硬,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申报拔尖人才时,男性及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副高以下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在凤县工作一年以上。同时,2018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人员。


2、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3、已成为我县某一行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技术开发一等奖,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5、在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获得市级一等优秀设计奖的人员,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7、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科技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8、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县内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连续3年以上位居全县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9、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获得省级优秀技术能手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一等奖的人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的具有较高技术(技能)的人员。


10、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人员;或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及教学管理者。


11、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研发经验,在医疗技术、临床实践和疾病诊断防控等方面达到全县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专长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被业内所公认的具有较高医术(医技)造诣的人员。青年拔尖人才可放宽。


1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在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被同行公认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人员。


13、在理论、新闻、写作、出版、文艺以及文化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特别是在传承保护和发扬我县传统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奖的文艺工作者、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入选市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员。


14、在社会工作领域,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群众文化、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工作,或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教学和研究,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市级以上奖励,取得社会工作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


15、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培养出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全市重大体育比赛冠军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并对全县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教练员。


1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物流等其他专业领域才能突出,业绩显著,为推动专业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市、县同行所公认的人员。


计算受奖项目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算最高级别、最高奖项一次。


二、评选程序


坚持“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实际,做到严格程序、好中选优、注重潜力、宁缺毋滥,确保人才的质量和水平。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推荐申报。由各镇、各部门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优秀人才参加评选,也可由我县具有较高声望和公信力的知名专家学者直接推荐;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不得兼报。


2、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办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核,归口分送各专业评审组。


3、分口评议。按照不同行业,分别设立专业评议组,对各行业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议。


4、公示审定。县委人才办汇总评议结果,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同意票超过到会评委半数以上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在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县委人才办汇总情况,提出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命名表彰。审定人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参评对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党组(党委、工委)推荐报告1份,先进事迹材料1份(3000字以内);


2、《凤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请登陆凤县党建网下载。《申报推荐表》使用白色A4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需手填的内容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后装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zuzhb@163.com


3、附件材料一式1份,使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明复印件;(2)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工作任职和学术(兼职)任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代表性的论文、著作(包括教材)、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奖励证书复印件;(6)专利证书复印件;(7)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8)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须附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附件材料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站在建设人才强县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各部门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人。


2、严格把关。要坚持评选推荐原则,按照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真正将符合条件、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故意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组织领导。第四批县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县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评选政策、范围、条件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联系人:蒲晓旭    联系电话:4762596     报送邮箱:fxzuzhb@163.com


附:凤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表


中共凤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日